当前位置:我爱卡新闻频道 - 行业动态 - 乌鲁木齐29人恶意透支信用卡被究刑责
来源:天山网 小编:鸭鸭 发布时间:2012/07/02
内容导读: 2012年3月以来截至6月15日,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395起,立案数和破案数均为去年全年的1倍,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88人。
2012年3月以来截至6月15日,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395起,立案数和破案数均为去年全年的1倍,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88人。
6月21日,记者从市公安局举行的打击经济犯罪“破案会战”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,乌鲁木齐公安机关通过梳理银行卡犯罪线索,今年3月以来先后破获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29起,追缴现金100余万元,其中恶意透支额度最高为40余万元,最少为1万元。
据警方介绍,恶意透支的29人,有本地人,也有外地人,其中以本地人居多。
恶意透支40多万元的嫌疑人张某,本地生意人,因为生意周转不灵,常常透支,这次透支40多万后,一直没还,银行催收多次后,仍不见其还款,于是向警方报案,张某被刑事拘留后,积极退还了全部透支款息,目前已被取保候审。
“恶意透支”应如何界定?新疆仕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康明远解释,“恶意透支”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,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两次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。
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联合印发的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二)》,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,公安机关将立案追诉。
康明远称,市民恶意透支达到1万元以上,将被追究刑事责任,并在银行留下不良记录,在公安机关留下违法犯罪记录。
据了解,自公安部部署今年3月至8月开展全国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经济犯罪“破案会战”以来,乌鲁木齐经侦部门在3个多月时间里相继侦破了一大批危害群众健康、侵害群众财产、影响生产生活、群众广泛关注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,尤其对制售假药、传销、涉税犯罪、商业贿赂和恶意透支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。
新闻发布会上,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还公布了“破案会战”举报电话0991-4626103,希望市民积极举报经济犯罪线索,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予以相应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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