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我爱卡新闻频道 - 行业动态 - 南阳一居民信用卡透支34万元拒不归还
来源:南阳晚报 小编:qgl 发布时间:2016/03/17
内容导读: 近日,卧龙区法院审结一起恶意透支信用卡案,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50000元。
近日,卧龙区法院审结一起恶意透支信用卡案,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50000元。
2011年1月25日,王某在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,从2011年8月28日王某及其丈夫赵某(另案处理)开始持该卡透支使用。到2013年8月19日,该信用卡共透支本金34万元。其间,银行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、信函、上门等方式向王某及其丈夫赵某催要透支款项,二人仍不归还。2014年7月案发后,赵某将透支本金34.2827万元归还银行,并对利息及滞纳金与银行达成还款承诺。
王某恶意透支信用卡,数额巨大,经发卡银行二次以上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,法院认为,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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