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我爱卡新闻频道 - 国内资讯 - 信用卡遗失遭盗刷2万元 POS单非卡主签名
来源:东南快报 小编:王利利 发布时间:2014/09/04
内容导读: 近日,有福州市民缪女士反映,7月中旬,她发现自己的信用卡遗失后,赶忙前往银行挂失,可是在这短短的2个小时里,卡被盗刷两笔,总金额近2万元。缪女士认为,两张签购单上的持卡人签名都不是她的名字,商家和银行需要承担责任。对此,银行方面告知缪女士,这些款项是通过密码输入而支付成功的,这是卡主责任,银行无法为其承担还款责任。
近日,有福州市民缪女士反映,7月中旬,她发现自己的信用卡遗失后,赶忙前往银行挂失,可是在这短短的2个小时里,卡被盗刷两笔,总金额近2万元。缪女士认为,两张签购单上的持卡人签名都不是她的名字,商家和银行需要承担责任。对此,银行方面告知缪女士,这些款项是通过密码输入而支付成功的,这是卡主责任,银行无法为其承担还款责任。
那商家需不需要担责?律师表示,这不是卡主的真实意思表示,缪女士可将POS单作为证据,通过相关渠道进行投诉,要求商户承担返还款项等责任,并报警让警方介入调查。
信用卡遭凭密盗刷 银行称不符合退单条件
7月17日早上9时左右,福州的缪女士发现自己的一张某国有银行信用卡遗失了。11时许,她在银行网点成功挂失了信用卡。但缪女士得知,在前往挂失途中,卡被盗刷了两笔,金额近2万元。
东南快报(微博)记者通过缪女士提供的从商户处获得的POS签购单看到,两张签购单上的持卡人签名都不是缪女士的名字。
缪女士与银行取得联系,要求冻结这两笔款项,阻止钱款打给商户,但银行表示无法这样执行,钱款最终被扣走。“刷卡签名不是我本人的名字,怎么能允许交易继续进行呢?”缪女士很无奈。
东南快报(微博)记者联系了当事银行信用卡部,工作人士回复,缪女士所述的盗刷情况,经查发现均为凭密交易。“发卡行需核对商户传输的交易授权信息,并履行兑付承诺。故在商户提供正确授权信息的情况下,银行需及时给予额度发放,且无法单方面对交易进行止付。”
该人士还表示,这种情况下,是由商户负责审核签字的,而银行在交易授权信息验证正确的情况下,需要履行兑付承诺。
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的卓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,从缪女士所述的案例来看,比较难追究银行方的责任,在该事件中,商户应该承担起更大的责任。“商户有义务比对持卡人的签名,确认当场签字人与银行卡背面的卡主签名是否一致。”
卓律师指出,POS签购单并非缪女士本人签字消费或授权他人签字消费,不是缪女士的真实意思表示,对其不具有法律效力。卡主可以通过相关渠道进行投诉并报警,将POS单作为证据提交,要求商户承担返还款项等责任。
“商户一定要核对消费者与持卡人信息是否一致,以避免因此承担不必要的责任。”卓律师提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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